具体什么时候需要考虑气管插管(接或不接呼吸机)呢?
简而言之,以下四种情况可以实行紧急气管插管。
● 保证气道通畅(如何原因造成的气道阻塞,比如痰堵);
● 纠正气体交换异常(比如缺氧和(或)高碳酸血症);
● 保护气道(如防止胃内容物或血液误吸);
● 抢先建立人工气道(预计患者病情恶化,将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之一者)。
一、保证气道通畅
气道阻塞可以是各种功能性、病理性或机械原因所致,功能性阻塞多发生于昏迷患者,患者肌肉松弛、导致软腭、舌体和会厌倒向咽后壁而造成阻塞。病理性阻塞可能是水肿、血肿、感染、肿瘤等内在原因导致,而机械性阻塞多由外在因素引发,比如环状软骨过度受压或气管异物等。无论阻塞性质如何,及早认识阻塞的临床表现并及时安全地处理气道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纠正气体交换异常
简单地说,就是呼吸衰竭,包括I型呼吸衰竭和II型呼吸衰竭。呼吸衰竭时,肺不能进行有效的气体交换,或者说肺不能进行有效气体交换才导致呼吸衰竭,引起缺氧(1型呼吸衰竭)或二氧化碳潴留(II型呼吸衰竭)。血气分析是必须做的,评估病情非常重要而有效。是不是一旦诊断呼吸衰竭就必须气管插管接呼吸机了呢?也不一定。
此时气管插管的指征因病而异。当急性呼吸衰竭患者昏迷逐渐加深,呼吸不规则或出现暂停,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咳嗽和吞咽反射明显减弱甚至消失时,则有强指征果断插管接呼吸机。除了插管机械通气以外,还有常用的无创通气,部分病人可能仅通过无创通气便能改善病情,但患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清醒能合作、血流动力学稳定、不需要气管插管保护(患者无误吸、严重消化道出血、气道分泌物过多且排痰不利等情况)、无影响使用鼻罩/面罩等面部创伤、能够耐受等,但近年来也有学者指出,当患者有插管指征(比如昏迷),如果家属强烈反对气管插管,那么此时无创通气也可以取得较好疗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气道保护
清醒的患者,其气道反射完整,可以通过吞咽或咳嗽排出分泌物及其他对气道有害的物质。当患者医师水平减低时(比如昏迷),保护性气道反射就会消失,此时应该随时做好吸痰工作。而气管插管是保证及时有效吸痰的基础。很多慢阻肺急性发作、II型呼吸衰竭的病人,本来病情还可以,但随着咳嗽无力等,痰液堆积在气管内无法有效排出,则可能发生窒息,常规吸痰可能根本无效,此时最有效的还是气管插管后吸痰。
四、抢先建立人工气道(预计患者病情恶化,将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之一者)
这点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有经验的医师能够判断患者的病情发展,果断采取积极措施也是必要的。比如哮喘重度发作患者,有可能患者神志清晰、呼吸道通畅,二氧化碳分压也不是很高,此时可能仅仅需要药物治疗和吸氧便可,但如果发现二氧化碳分压逐步升高(气体交换障碍),此时为了预防进一步临床恶化,可以考虑行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本来大部分哮喘发作患者仅仅通过药物(激素、支气管扩张剂、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等)便可解决问题,但如果药物强度已很大,而呼吸机肌越来疲劳的情况下,气管插管还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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