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输注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可以使患者血小板计数升高约为10~20×109/L,血小板输注疗效评价不能以血小板计数升高与否作为判断的唯一指标,要结合患者病情以及输血次数等方面综合考虑。病人在止血过程中也要消耗血小板,如果出血症状有改善,也是表明输血有效,需要我们医务工作者综合考虑判断。
一、判断指标
①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体征如出血症状是否有改善,血常规结果血小板计数是否上升(血常规结果血小板计数是否上升最直接、直观判断方法)、血小板计数增加校正指数CCI 实际血小板回收率PPR作为判断依据。
CCI计算公式=(输后血小板计数-输前血小板计数)× 体表面积 (m2) ÷ 输入血小板总数(X 1011)
其中体表面积m2=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01529。
PPR计算公式=(输后血小板计数-输前血小板计数)× 血容量(L)÷ 输入血小板总数 × 2/3。
②有条件的可以结合血栓弹力图TEG对血小板功能进行有效判断。
二、疗效
① 患者症状减轻或出血停止,血小板计数升高,CCI是个相对值, 没有单位。CCI≥10输注有效,CCI<10 提示输注无效。
输入的血小板约有三分之一进入脾脏血小板贮存池。输注后应测定1 h和24 h的PPR,如果输注后1 h, PPR <30%,24 h PPR< 20%,则考虑输注无效。血栓弹力图TEG MA值明显上升或恢复正常有效。
②无效患者出血症状无好转,血小板计数无上升,MA值没有增加。
三、影响血小板输注疗效因素
①血小板的质量:供者血小板的质量和数量,血小板制备时离心损伤,不合适的运输保存条件等都会影响血小板输注疗效。
②免疫因素:有输血史的患者体内产生了同种免疫反应,导致血小板输注无效。
③非免疫因素:包括发热、感染、脾大、以及药物等都可以影响输注效果。
四、血小板输注无效解决方法
①有文献报道80%患者输注无效是患者自身疾病等引起的,需要积极治疗患者自身疾病。
②除了患者自身疾病如发热,败血症,脾肿大等一系列临床因素外,大约20%患者输注无效是由于患者多次接受血小板输注,从而诱导产生特异性抗体,引起同种免疫反应,破坏输注的血小板。
对于这种产生同种抗体的患者,需要采用血小板配型输注,建议把患者标本送检,选择到有条件中心血站进行配型,选择性输注HLA相合的血小板,血小板特异性抗体引起的血小板输注无效,选择HLA/HPA相合血小板输注。
输注配型血小板可成为血小板输注无效的患者一项快速、有效的治疗措施。
参考文献:《临床单病种输血》,主编刘景汉、李志强、王海林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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